近有网友撰文称:“2月22日中午,上海到西安货运一位老人跪在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门前,引来了路人围观和议论。这位老人名叫冯悦珍,她家住在杭州市新金鸡岭52号的房子被市房地产管理局借用,但现在要以每平方米2700元向老人购买,老人不肯答应,来到房管局门前跪求。”
与这段文字一起被转发的还有一张照片。图中,上海到西安大件运输老人身穿白色马甲,上面依稀写满黑字;身后的台阶上,摆了数张同样写满字的白纸;还有几人在老人身后拉起横幅。
房管局:
曾给4套市区房供其挑选
说起这位在杭州房管局办公楼门前“跪求”的老人上海到西安专线,一些杭州市民印象深刻。刘潇潇(化名)在杭州一家报社工作,据她介绍,“我每次经过房管局门前,都会看到这个老人,搞了很长时间了。”让她印象深刻的是,这位老人“有时候还拿个脸盆当鼓敲,吸引人围观”。
本报记者昨日联系上杭州市房管局办公室主任李明华。李明华告诉记者,冯悦珍确实经常在房管局办公楼前闹,已经有好几年了,“不存在我们买她房子的事。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,我们也曾经多次协调处理过,尝试过各种办法。”
李明华称,发现网友在微博上发帖后,杭州市房管局也在注册官方微博并对此事进行回应澄清。
记者在其官方微博上看到,23日下午3时许,杭州房管局发微博回应:“冯悦珍母亲拥有金芝庙巷32号,59-64年房屋2.5间(47.43平方)。80年代落实私房政策,因原房已翻建,当时补偿规定作价1661元。2004年,补偿标准约3240元/平方米。为解决其住房问题,安排相应房屋让其购买,有4套房源选择,原面积部分3000元/平方米;超出部分结合层次等按物价部门批复价结算(4000元左右/平方米)。”
李明华解释说,老房子并非冯悦珍所有,而是其母亲财产。“80年代落实私房政策时就作价补偿,可是他们没有来领取。2004年时,当时没有领取补偿的,房管局给出的补偿标准提高到了3240元每平方米。”李明华说,这个补偿标准,与当时杭州市区的房价差别不大。
据称,上海到西安托运公司为了解决老人的住房问题,当时房管局还选择了老城区4套房源供他们选择,“原有面积按3000元每平方米算,超出面积部分按物价部门给出的价格算,差不多4000元每平方米。”李明华说。
然而,老人似乎并不接受这样的安排。“每次来都是敲锣鼓,拉横幅,我们报警,民警也来劝说过很多次,就是没用。”李明华说。 |